近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外发布《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首度回应了外界普遍关心的“个人注册域名必须挂靠在公司名下”、“个人域名将被关停”的问题,个人域名经过实名审核后可以正当使用,其合法权益受保障。而CNNIC方面在详解域名管理政策的变革始末时也表示,如果允许个人注册CN域名,将有利于实名制的实施。
境外域名数一度高出国内7倍
我国最早的域名管理政策,是1997年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其要求“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申请域名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域名注册申请表;(二)本单位介绍信;(三)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本单位依法登记文件的复印件”。可以说,当时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要求最为严格的域名注册管理规定。
令CNNIC员工常常提起的一幕是:美国NSI公司首席执行官Gabriel A.Battista首次访华的情景。CNNIC主任助理齐麟介绍说,当时,在CNNIC用户接待室里,CNNIC毛伟主任指着角落处厚度有两人之高的一堆纸质材料跟Battista说,“这里是所有CN域名的注册申请信息表”,他拿着一份翻看,脸上露出十分诧异的表情。他无法想象在互联网时代,域名申请还要用传统方式填写大量的纸质申请表格。
与国际通行的联机注册相比,国家域名CN注册手续繁琐,效率很低,国内用户大量选择注册境外域名。2000年,网络概念大规模普及,COM域名猛涨,COM域名与CN域名数量之比一度达到历史最高峰“8:1”。针对大量国内网站注册境外域名的现象,引起了国内专家对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担心。正如2010年1月12日发生在百度公司身上的baidu.com域名劫持危机一样,由于百度主用的域名使用了由美国公司负责运行的COM域名,使得其域名被劫持后,在长达5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无法正常访问,不仅严重影响了百度公司的声誉,更重要的是,还给亿万网民的正常互联网应用造成了不利影响。
变革后让CN域名成国内主流
2002年,原信息产业部颁布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参照国际惯例,对我国域名管理体系做出重大调整,采取分层管理的体制,分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获得服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受理用户申请、审核域名信息、完成域名注册。
CNNIC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再直接面向用户,其主要职责为维护后台的国家域名系统,并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在该管理体制下,域名注册实现了联机注册,确立了域名的后置审核机制,并一直沿用至2009年12月14日。
域名管理服务体系的变革,以及逐年降低的域名注册费用、快速方便的服务流程,带来了国家域名CN注册数量的快速增长,并在2008年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国家顶级域名。截至2009年11月,CN域名数的注册量达1368万个,占全国域名总数的80%。在我国306.1万个网站中,CN下网站数占78.7%。CN域名已成为我国网站的主流,大大提升了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水平。
实名制是域名管理改革的方向
2009年是3G商用元年,手机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给互联网管理带来新的挑战。2009年12月国家开展了整治手机和网络淫秽低俗信息的专项行动,由于域名是打击网络违法不良信息的有力技术手段,新形势对域名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CNNIC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于2009年12月启动了已注册域名信息实名核对工作和新申请域名书面审核流程,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提升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打击涉黄网站通过变换域名逃避监管的行为。目前已暂停解析涉黄域名1.4万余个,对不法分子利用注册CN域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有效打击。
由于域名实名制同时是保障合法域名权益的重要依据,CNNIC正在探索基于域名实名信息建立域名管理和发展模式。齐麟透露,正在梳理域名实名管理的流程,提供高效的技术平台,方便用户正当注册合法使用CN域名。
个人注册域名问题正引起关注
早在CNNIC成立之初,个人注册域名的合理需求就一直存在。据悉,在国际上普遍不限制个人注册域名。尤其在英美国家,由于没有公章一说,从形式上很难区分个人注册还是公司注册,辨别的方式也主要是看域名申请人登记的注册信息。
也正是意识到了个人注册域名的合理需求,原信息产业部在2002年制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时,将“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的有关规定予以删除,换言之,从那时起,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已经不对个人注册和使用域名的情形予以禁止。
虽然《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经取消了有关“限制或禁止个人注册使用域名”的规定,但是,基于保障健康有序的域名注册秩序,CNNIC制定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则》依据主管部门要求依然保留了“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的规定。
但是令CNNIC感到尴尬的是,由于个人注册和使用域名的需求不断膨胀,越来越多的公众对限制或禁止个人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感到不解,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声张个人注册和使用域名的合法权益。
伴随CNNIC《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的发布,驱散了曾经萦绕在个人域名持有者心头的不安情绪。该公告明确表示“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就可以通过信息核对,继续依法使用域名开展互联网应用。
另据齐麟透露, CNNIC已经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进个人用户注册使用国家域名的工作,“不能把用户都赶到国外去。其实,如果允许个人注册CN域名,更有利于落实实名制”。